法治安徽网讯 因为赡养纠纷,白某和哥哥白某某均被父母告上法庭。然而,在当天的庭审中,白某看到哥哥白某某没有到庭应诉,于是就上前和其代理人发生争执,并损毁诉讼材料。日前,白某因为扰乱法庭秩序被判刑。
今年3月19日8点30分,淮北市相山区法院开庭审理白某父母诉白某、白某某等赡养纠纷一案。就在即将开庭前,白某在法庭内与白某某的代理人汪某发生口角,白某上前与汪某争执并殴打汪某,审判人员将汪某劝走后,白某又将汪某放在被告席上的诉讼材料损毁,致使庭审无法正常进行。
据白某归案后称,由于之前因为赡养问题与家人发生争执,心情本来就不好,见到本应该同坐在被告席上自己哥哥的位置上坐了一个陌生人,于是与其发生了争执,事后也很后悔自己做的事。
随后,濉溪县检察院以白某涉嫌扰乱法庭秩序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白某在法庭开庭审理案件过程中,在法庭内不遵守法庭秩序,不听法庭制止,殴打诉讼参与人,损毁诉讼参与人证据材料,致使法庭审理工作无法进行,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白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取得诉讼参与人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
日前,当地法院以白某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李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