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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车抵劳务费是犯罪吗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6-28 15:51:17

五河讯 雇主不给劳务费,能否将雇主的电瓶车偷偷推回家抵债?日前,五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明确表明:不能。

村民丁演为同村的唐某打工,活做完后,唐某少算了他的劳务费,丁演多次追讨不得,很是不满。今年2月的一天,为讨要劳务费,丁演将唐某停放在车棚内的电动三轮车偷偷推走抵债。唐某发现自己的三轮车不见后,四处寻找未果,向警方报案。警方经查找,找到了丁演,丁演承认了自己推走唐某电动三轮车抵债的事,并将三轮车归还唐某。经五河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丁演推走的电动三轮车价值2431元。

法院审理认为,欠薪不给,于法不容,但不能以违法对违法。丁演偷偷推走他人电动三轮车,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丁演归案后能如实交代,并已返还所盗车辆,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依法判决丁演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贾少杰 季延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