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私架围网骗取补偿款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7-01 10:18:29

五河讯 因私架湖面围网骗取8万余元补偿款,五河人丁大、丁二近日被五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四年,分别并处罚金15万元。

2016年12月,五河县某镇政府及有关村委会对天井湖水面养殖户开展围网清理,禁止养殖户扩大围网面积。2017年4月镇政府正式行文启动围网清理工作。同年秋,丁大、丁二两兄弟在得知天井湖水面拆网还湖政府将予以补偿的消息后,遂找人在天井湖航道内架设围网,以骗取围网拆除补偿款。2017年12月,经工作人员实地丈量,丁大、丁二在天井湖围网5600余米(包括丁大、丁二私自架设的围网面积1200余米)。按政策规定每米补偿70元计算,应补偿39万余元,扣除尾欠水面费7.5万余元,实发31万余元,2018年10月15日该笔款转入丁二银行账户。经计算,两兄弟私自架设围网1200余米,共骗取围网拆除补偿款人民币8.8万余元。

另查明,丁大在天井湖并未从事水产养殖,也无围网,他以弟弟丁二的名义在天井湖航道内私自架设围网,主动谋划、积极参与其中。在丈量过程中与工作人员产生争议,丁大以堵航道相威胁,迫使工作人员丈量航道内的围网。后因受到举报,乡镇纪检部门介入调查,丁二的补偿款发放受到影响,丁大多次到镇政府找镇领导及有关人员催办,并以上访等语言相要挟。一审判决后,丁大、丁二不服,提起了上诉。

(贾少杰季延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