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省司法厅重组后首次召开全省仲裁工作会议,进入新时代的仲裁行业展现出了新气象。令人振奋的是,会议为我省仲裁工作确定了“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改革发展目标。
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介绍,到2020年底,将开展行业发展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指导、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机制;到2021年底,将仲裁全面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仲裁案件的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显著提升;到2022年,树立起安徽仲裁品牌,增强影响力和话语权,市场主体和群众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首选率显著提高,仲裁工作竞争力和公信力显著提升。
慎重裁决化解民商事纠纷
仲裁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亲和力,以及“一裁终局”的便捷高效优势。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018年底,我省共设立16个仲裁委员会,全省共聘有仲裁员2678人。近年来,我省仲裁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行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在运用仲裁化解道路交通、金融、物业纠纷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至房屋买卖、医患纠纷、旅游等仲裁领域,形成了有一定影响的仲裁品牌。2018年,全省仲裁机构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510件,涉及标的额达123.8亿元。
各仲裁委结合民商事仲裁的特点,推行仲裁员承诺制,实行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专家咨询库,完善与法院、工商联、贸促会等工作衔接机制,健全仲裁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全省仲裁调解、和解率平均达到46.2%。
同时,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建立起信息披露制度、回避制度、职业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仲裁员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加强仲裁案件质量风险控制,强化司法机关对仲裁工作的监督,完善仲裁救济机制。2018年,全省各仲裁委作出的裁决被法院撤销和不予执行5件,仅占案件数的0.09%。这充分说明,民商事仲裁裁决的质量有保障,仲裁救济途径日益被群众所选择和信赖。
创新驱动提升仲裁公信力
在仲裁事业的稳步发展中,创新是重要的驱动力。合肥仲裁委员会为了尽可能地避免虚假仲裁案件的裁决书、调解书的出台,组织大学教授、资深法官、优秀律师等就仲裁各个环节把控展开研讨。对“手拉手”来的当事人,加大审查力度。对申请书面审理、并已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不简单地根据双方事先达成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而是在严格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再制作调解书。
2018年12月12日,《仲裁在中国》纪录片播出,这是国内第一部仲裁纪录片,合肥仲裁委处理的一起防范虚假仲裁的典型案例在第三集《公信天下》中播出。此案为标的额600万元的装饰工程纠纷,申请人提供的证据看起来比较完整,但都不是直接证据,被申请人除了否认申请人的请求外,未提供任何证据。案件还涉及房东及第三方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仲裁庭在开完一次庭后,对案件事实心存疑虑,做了相关讨论后,决定按照《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提请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反馈给仲裁庭后,仲裁庭经合议认为可以参考,组织仲裁员到工地现场再次调查,并走访了相关当事人及房东等,案件真相慢慢浮出水面,事实与申请人所称大相径庭。仲裁庭再次开庭查明事实,申请人主动撤回了仲裁申请,此案告结。合肥仲裁委成功保护了相关案件当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也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池州仲裁委员会扎实开展“两化”试点工作,先后设立池州仲裁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中心、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调裁中心、金融仲裁院,化解了大量的社会矛盾。目前,池州仲裁委员会正在筹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调裁中心。
树牢为民理念拓展业务领域
当下,全省仲裁事业正以更加积极开放的崭新姿态融入时代发展潮流,更好发挥仲裁制度优势。
姜明要求,各地仲裁机构要把仲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在解决好传统商事纠纷的同时,把仲裁服务延伸到基层,积板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的各类民事纠纷。今年年底前,要实现仲裁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共同构建“全覆盖、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目前,我省互联网仲裁业务尚属起步阶段,具有十分广阔的空间。会议指出,各地仲裁机构将以打造“互联网+仲裁”服务模式为切入点,建立完善涉网仲裁规则,进一步明确互联网仲裁受案范围,完善仲裁程序和工作流程,为当事人提供经济、便捷、高效的仲裁服务。同时,加强对仲裁大数据的分析应用,有效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仲裁与互联网经济的深度融合。
为防止和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省司法厅还将督促各地仲裁机构加强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探索建立仲裁委员会第三方评估制度,更加有力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胡光林 彭继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