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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致伤可获工伤与商业双重赔偿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7-01 15:19:10

编辑同志:我是工伤,所在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我要求公司给予工伤赔偿被拒绝。公司说已为我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我已从保险公司获得了理赔,理赔款项已超过了工伤保险的支付标准。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刘茹慧

刘茹慧读者:你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双重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即基于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的性质、功能不尽相同,决定了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可以同时并存,你符合获得双重赔偿的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