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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酒驾被查,即将转正的实习驾驶证没了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7-04 10:45:01

法治安徽网讯 6月28日,家住蒙城县的庞某超速酒后驾车被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凰中队查获,受到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7月2日实习驾驶证就到期却一下子没了。

6月26日上午,凤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凤凰中队中队长赵刚带领民警辅警,在省道S203线106KM+150M路段处,利用移动测速仪开展超速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11时39分许,在对一辆因超速被拦截的小型轿车进行盘查时,该车驾驶人庞某神色慌张,细心的民警们在与庞某对话过程中,闻到扑面的酒味,有酒驾嫌疑。民警们立即用随车携带的呼气酒精检测仪对庞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庞某呼气酒精含量为73.7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违法。在民警们询问时,蒙城籍驾驶人庞某道出了违法事实,原来庞某于6月25日晚上,与几位朋友相聚,心情高兴喝了1斤多白酒。6月26日上午,庞某要到凤台县城办事,就开车过来了,心想着隔了一夜,酒精应该消化了,结果驾车刚驶入凤台辖区段,就因超速被拦查又查出了酒驾。在民警们检查庞某的驾驶证时,发现庞某的驾驶证为实习期驾驶证,实习期到 2019年7月2日。

6月28日庞某来到凤凰中队接受了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证正在实习期内记12分的行为,驾驶证将被依法注销,面对法律的处罚,驾驶员庞某后悔不迭,表示再也不会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了。

(岳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