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单位约定有权单方调岗 员工非无条件服从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7-09 09:38:40

编辑同志: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我担任文员,并明确“公司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一个月后公司突然让我去车间上班。事后我得知是公司鉴于一线员工难招,便借所谓的单方调岗权让其他员工充实。请问我能否要求继续留在文员岗位上班?

读者:王倩倩

王倩倩读者:虽然你与公司的合同中约定了“公司有权根据自身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员工应当无条件服从”的条款,但由于公司的目的不过是借此手段任意充实一线员工,涉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构成了自主用工行为的滥用,不能作为合法调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你有权要求继续留在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