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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 一方无权擅处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12 15:48:48

编辑同志:我父母有一套售后公房,房产证上写的权利人是父亲。两年前母亲去世后,父亲与弟弟全家一起生活。近日父亲要立遗嘱将这套住房全部留给我弟弟继承。请问我有无这套住房的继承权利?

读者:宋亮

宋亮读者:你有这套房屋的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担、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套住房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因此该住房的一半份额归你父亲所有,剩下的一半份额属你母亲的遗产,因为你母亲没有遗嘱遗赠等情况,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应按法定的第一顺序由你和父亲、弟弟共同继承遗产。

王同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