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15年前我被人收养,结婚工作后,在照顾好养父母的同时,我还关心生父母的生活。养父母相继去世后,我继承了他们的财产。最近我的生母因病去世,在分割其遗产时,我提出要继承生母的部分遗产,但我的亲兄弟姐妹说我不能继承两边的遗产。请问我可以继承生母的遗产吗?
读者:陶琴
陶琴读者: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根据这一规定,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互之间也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被收养人是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但对像你一样被送养后,还常常照顾生父母的送养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专门做出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适当的遗产。”因此你可以分得亲生母亲的适当遗产。
李德勇 李承龙 王同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