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家长:“非常感谢,太感谢你们了,当时慌了神,抱着孩子不知道该往哪去,还好你们及时出现”。
民警:“应该的,应该的,这都是我们的工作”。
2019年8月3日上午9时50分许,安徽省濉溪县交管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濉溪县百善镇柳孜村小刘楼庄红绿灯路口时,发现路边站着两位神色慌张的女同志,怀里抱着一孩子,孩子脚上滴着血,民警见状立即靠边停车,上前了解情况后,三中队执勤民警立即发动警车,拉响警笛,载着受伤儿童直奔县医院。在路上,民警联系了县医院急救中心准备接诊,民警用话筒喊沿途车辆注意避让,在确保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全程二十公里的路程,民警仅用了十分钟便赶到医院。到达医院后,民警帮助医护人员将受伤儿童送到急诊室,经过医生的治疗缝合,孩子并无大碍。
民警经过了解,受伤孩子叫刘小宝(化名),家住百善镇柳孜村小刘楼庄,当天和小朋友在家门口玩耍时光着脚,不小心踩到破碎的玻璃瓶,玻璃片割到孩子的脚,造成脚部大量出血,幸亏没有伤到大动脉,民警的及时救援,为孩子赢得了最佳的治疗时间。
(郭爱芹 余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