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婚内虽无收入 家产有权分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13 16:25:27

编辑同志:我与顾某结婚后不久就辞职回家,操持家务,照顾孩子。婚后这些年,顾某一直搞工程承包,赚了不少钱。最近我与顾某离婚,顾某说婚后我没有一分钱收入,无权分得他所挣的家产。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读者:杨彤

杨彤读者: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除约定为各自所有的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你们对顾某承包工程的收益并没有书面约定归顾某个人所有,那么就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有权分割。如果你们无法协议处理,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