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一审民事判决中的判决内容损害了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对其他部分上诉,但对这一部分内容都未上诉。请问二审法院是否应该主动审查?
读者:徐梅徐梅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可见,原则上二审法院对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的请求,不予审理,以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但如果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二审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依职权纠正,以确保法律的贯彻执行,实现二审程序的纠错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