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是一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与对方单位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也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制作调解书。后来对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请问我能否直接拿着调解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读者:齐铭
齐铭读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法院经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黄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