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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玩手机被勒令交出不属侵犯隐私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14 10:46:17

编辑同志:一周前,我上班时突然接到闺蜜电话,向我咨询如何采购某种化妆品,我知道公司严禁上班时间玩手机,又怕闺蜜误会,就躲在一边悄悄与闺蜜聊了20多分钟。车间主任见我不在岗,查找中发现了我,便勒令我交出手机。后领导查阅我的手机,让我在全体员工会议上作了口头检讨,并取消了我一周的奖金。请问车间主任如此获取证据的行为,是否侵犯我的隐私权?

读者:王晓霞

王晓霞读者:车间主任的行为并未侵犯你的隐私权。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人格权,以及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的决定权。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不存在隐私被侵犯的事实。你与闺蜜所聊的如何购买化妆品,不属于隐私范围。同时车间主任发现你脱岗,寻找你,勒令你交出手机,属于其职务管理行为。更何况车间主任在获得你的手机后,没有私下向无关人员传播,仅仅上交给公司领导,其目的在于帮助执行公司纪律,不是为了对你进行不当攻击、毁谤等,具有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