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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要上班单位不应拒绝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15 09:12:03

编辑同志:我在体检时被查出肿瘤后住院治疗,其间我一直按时交病假条,公司也一直发给我最低工资。现身体已恢复,想尽快回单位上班,有医生开具的身体恢复、准予上班的证明,可单位一直以继续休养为借口不让我上班,这样我依然只能拿最低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读者:魏先生

魏先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你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恢复、准予上班的专业证明,除非单位有证据证明你不足以从事原岗位也不能从事单位所安排的其他工作,否则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让你回到原岗位工作并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你现在可以在收集和固定有关证据的基础上,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约履行劳动合同。

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