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的小车被盗后,没有报案。岂料事后不久小车却将驾驶摩托车的刘某撞成重伤。刘某基于驾车人逃逸,以我不能证明小车被盗为由,要求我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其全部损失。请问刘某的理由成立吗?
读者:李琳玉
李琳玉读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你无法证明你的车被盗,在找到盗车人或真正的肇事者之前,你必须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