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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携手7单位帮扶涡阳县脱贫摘帽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20 09:26:14

2012年,涡阳县被列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5年脱贫攻坚战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联手7家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单位帮助涡阳县,省高院选派扶贫工作队进驻涡阳县史韩村,该村于2018年初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正式摘掉“贫困村”帽子。今年4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退出贫困县序列。

接力扶贫聚焦攻坚

在4月29日省政府发布的《关于2018年贫困县退出意见的批复》公告中,涡阳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在全省摘帽的8个省定贫困县中,涡阳县排名第一。

2014年,该县农村贫困人口达40184户110435人,贫困发生率7.4%。根据省委统一安排,省高院院长作为省级领导干部负责协调8家省直单位对口帮扶涡阳县脱贫。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省高院不断推进涡阳县的扶贫工作,主持召开涡阳县脱贫攻坚联席会、座谈会,聚焦脱贫攻坚存在的重点问题,有效发挥8家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各自行业优势、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

2017年底,实现53个贫困村出列,69889人脱贫,贫困发生率降为1.8%。涡阳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连续两年获得“好”的等次,位列全省县(市、区)第9名,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

2018年初,董开军出任省高院院长,接力涡阳县脱贫攻坚战。他深入涡阳县帮扶点开展调研,慰问贫困户,主持召开涡阳县脱贫攻坚专题座谈会和“县摘帽”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推进会,为涡阳县的脱贫攻坚奔波协调。

省高院副院长周榕、副院长徐致平等也多次到扶贫一线,调查了解扶贫工作情况,帮助解决帮扶中存在的具体困难。

2018年底,涡阳县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96%,7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整体贫困状况显著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获得感和认可度显著提升。

扶志为先精准施策

走访每一户贫困户,因户因人制定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协助村两委做好产业扶贫,借力中药材种植打造“一村一品”;在教育扶贫上下功夫,挤出办公经费为贫困村的小学捐助物资……

这是省高院扶贫工作队进驻涡阳县陈大镇史韩村三年多来交出的答卷。2018年初,经第三方评估验收,史韩村正式摘掉“贫困村”的帽子。

史韩村是涡阳县的省级贫困村,2014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48户419人,贫困发生率10.4%。彼时,省高院选派干警苏鹏驻村扶贫。2017年4月,增派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胡宛平、转业干部谢严成,与苏鹏一道组成第七批扶贫工作队进驻史韩村,加大脱贫攻坚力度。2018年4月,又增派转业干部温克文担任扶贫工作队副队长。

2018年8月份,工作队配合陈大镇党委,顺利完成史韩村党总支的换届选举,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建设美丽乡村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史韩村由原来的“软弱涣散”村,跃升为基层党建先进村。

省高院扶贫工作队着力在“精准”上下功夫,与包村干部一道,脚踏实地到贫困户家中实地走访调查,逐户上门核对信息,核算家庭收入,倾听帮扶对象意见、建议和需求,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紧扣产业扶贫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积极发挥涡阳县药材种植优势,做好“一村一品”文章,协调有种植经验和实力的中药材种植大户,整片流转土地,扩大中药材种植面积,优先安排贫困户到种植基地务工,达到增收脱贫的效果。

同时,扶贫工作队想方设法,为贫困户拓宽就业途径,加强村级扶贫驿站的筹建工作,扩大扶贫驿站规模,吸引企业进驻,安排贫困人员就业,真正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帮扶实效。

现如今,在扶贫工作队积极协调下,省高院筹措资金,史韩村修建了村办公室和党员活动中心、群众文化广场,村村有了太阳能路灯,村容村貌换新,也为村民脱贫攻坚增加了信心和动力。

省高院扶贫队在进驻史韩村以来,始终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刚刚过去的7月,史韩村贫困户子女通过省高院工委的组织,走进合肥、淮南,进军营,参观渡江战役纪念馆、淮南新四军林红色教育基地,观摩淮南潘集区少年法庭开庭等,这一连续三年的活动让孩子们受到了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在帮扶贫困孤儿吕春丽工作上,扶贫工作队多方努力,不仅帮助她顺利完成了高中学业,还在她考上大学后,每年资助她1万元的大学学费,确保她能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扶贫工作队协调下,省高院在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挤出10万多元,为史韩村李庄小学的在校学生每人定做了2套夏季校服和1套春秋季校服。今年3月12日,省高院联合安徽省图书馆援建的李庄小学爱心图书室开放。

践行司法护航脱贫

严厉打击妨碍脱贫攻坚刑事犯罪,妥善审理贫困地区民商事案件,切实加大贫困地区执行工作力度,为贫困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董开军曾在省高院扶贫工作情况汇报中指出,我省法院在脱贫攻坚战中,深入强化审判工作与精准扶贫的内在联系,始终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服务乡村振兴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把扶贫工作作为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在依法严惩贪污征地补偿款、农资补贴、扶贫资金等妨碍脱贫攻坚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始终保持扶贫领域反腐高压态势。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和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民商事案件审理力度,服务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密切关注低收入贫困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兑现问题,加大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劳务纠纷等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扎实推进贫困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功能,实行除庭审以外的所有诉讼事项“一站式”办理。准确把握涉诉贫困当事人立案需求,结合贫困群众所在地情况,细化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确保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省高院扶贫工作队常态化组织省高院法官赴史韩村开设法治讲堂,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切实增强贫困户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推动巡回审判进村进户,把村庄院落、田间地头作为法治教育的课堂,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做到扶贫工作与乡村民主法治建设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与此同时,省高院立足法院自身职能,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下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职能作用的意见》,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当前,省高院正紧紧围绕“四不摘”(摘帽不摘责、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指示要求,统筹谋划、夯实责任、精准发力,持续推进涡阳县扶贫成效巩固提升工作。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