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马鞍山全市纳入评价的1830户工业企业,2018年度平均亩均税收为12.04万元/亩,其中,A类企业366户,平均亩均税收为18.89万元/亩,825户B类企 业825户,平均亩均税收3.8万元/亩;C类企业548户,平均亩均税收0.64万元/亩;D类企业91户,亩均税收为0。基本达到预期评价效果和目的。”8月19日,马鞍山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 2018马鞍山《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
《马鞍山市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9年5月10日正式印发,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评价主体、评价方法、结果运用和其他共六个方面内 容。 2018年,马鞍山市实施亩均效益评价企业共计1948户,其中,工业企业1830户,互联网信息产业企业118户。根据《实施办法》规定,实施评价的1948户企业中,规上工业企业和规下 工业企业作为一类评价,共计1830户,共评出366户A类企业、825户B类企业、548户C类企业和91户D类企业;互联网企业单独评价,实施评价企业共计118户,共评出35户A类企业和83户B类 企业。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增长从高速转为中高速,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从要素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因此,只有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才能继续保持经济发展良好态势。面对新时代、新机遇,马鞍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上提出打造“生态福地、智造名城”的城市定位,要求在全 市实施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以单位用地绩效为主要考量,在落实各级支持企业发展的普惠性政策基础上,不断完善企业亩均效益评价结果和资源要素配置挂钩的差别化政策措施,并针 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行精准施策、精准服务。
下一步,该市将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充分学习江浙等长三角先进城市经验,实现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全覆盖,并根据评价结果,精准施策:扶优培强“大而强”企业,精准服 务“小而优”企业,加速盘活“僵尸停产”企业,倒逼整治“低效”企业。同时,不断优化企业亩均效益评价体系,引入能耗、环保等反映高质量发展指标,实现水电气等资源要素的科学 合理化配置,加大差别化政策力度,引导企业提升亩均绩效,有效倒逼低效企业淘汰、低效用地置换,为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加速产业转型升级腾出空间。
(萧然 张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