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因公司拖欠工资而离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庭审中公司对拖欠工资一事表示认可,但对其他事项争议较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也一时难以查清。但我已无生活来源。请问我能否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责令公司支付工资?
读者:米玲玲
米玲玲读者:你可以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责令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可就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等情形,申请法院先予执行的方式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