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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司法局选任“法律明白人”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8-29 14:36:43

法治安徽网讯 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青阳县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选任工作。

据了解,该县村、组干部直接确定为“法律明白人”,另在今年8月底每个村民小组应选至少1名“法律明白人”;在民营企业中选任一批“法律明白人”。以后每年再选任一批,逐步在全县打造一批数量多、素养好、起实效的“法律明白人”队伍。

该县农村“法律明白人”具体选任工作由各司法所负责,按照村民申请与组织选拔相结合的原则,各司法所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对自荐或推荐的人选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的,确定其为“法律明白人”人选,报乡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司法局批准。选任完成后,县司法局将制定培训计划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并颁发“法律明白人”证书。

据介绍,该县把农村“法律明白人”的选任培养,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三治”(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建设重要内容,重在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全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