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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5批次药品不合格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9-02 09:20:21

法治安徽网讯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硫酸阿托品注射液中有可见异物,山药、白鲜皮性状与标准不符…… 近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今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经抽验并核查确认,共有5个品种5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被曝光。

根据我省药品抽验计划,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

其中,安徽丰原铜陵医药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芜湖康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硫酸阿托品注射液,批号1804281B6、18021105,均检查可见异物;淮南市天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湾香都店销售的,标示为天马(安徽)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批号180901,性状不符合标准规定。

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瑶村杏林卫生室使用的,标示为安徽泰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鲜皮,批号180801,性状、杂质不符合标准规定;岳西县店前镇中心卫生院使用的,标示为湖北时安饮片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苍术,批号18020100,总灰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对抽验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责任单位,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通讯员 石跃新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