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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谈婚论嫁 定亲彩礼应退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9-03 09:25:49

编辑同志:去年8月,我与许某开始谈婚论嫁,在父母确定的定亲日那天,我家给许家送去定亲彩礼6万元和其他礼品。现在我与许某终止了恋爱关系,我要求许某退还定亲彩礼被拒绝。请问许某收受的定亲彩礼是否应当全额退还?

读者:陈一农

陈一农读者:你家在定亲日送给许某定亲彩礼的行为,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该赠与行为是以你与许某保持恋爱关系并最终结婚为条件的。你们双方解除了恋爱关系,说明该赠与行为所附的条件未成立,该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许某有义务退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鉴于许某家拒绝退还彩礼,你家可以找人从中调解,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