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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驶套牌摩托车被记36分罚款5700元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9-26 09:08:38

法治安徽网讯 9月19日,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夜间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查处统一行动。行动中,一摩托车驾驶员被一次性记36分、罚款5700元。

当日20时30分许,一辆摩托车驶入执勤民警的视线,驾驶员看见前方民警设立酒驾查处查缉点,先是停在路边,犹豫不敢前行,随后又在停车待检的车空中穿梭,企图躲避交警的检查。驾驶员异常的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驾驶员仁某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驾驶员仁某在接受检查中,为了保住自己的A2E证,先是谎称自己没有驾驶证,后是百般阻挠,不愿意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检测,直到民警将其带往医院进行静脉采血,才愿意进行呼气式检测。在前往医院的路上,驾驶员仁某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就喝了一点酒,你们搞这么严重干什么,都是家门口的。”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的检测,仁某每百毫升血液中乙醇的含量达到23毫克,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在民警对驾驶员的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该男子驾驶的摩托车号牌竟与查获车辆严重不符,经比对,驾驶员不仅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还存在着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仁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挪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做出了一次性记36分、罚款5700元的处罚。

(通讯员 刘容海 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