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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监狱选派民警常驻社区矫正机构参与执法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09-26 16:26:33

法治安徽网讯 走进蜀山监狱跟班学习,这对于霍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邢春笛而言还是第一次。在8月19日至23日为期5天的时间里,他除了课堂化学习《罪犯现实危险性评估》《重点罪犯管理》《监狱刑罚执行相关政策》等专业知识外,还有2天专门到押犯监区跟随监狱民警跟班,与监狱民警一起对罪犯进行讲评教育。近距离感受监狱执法模式,让邢春笛受益匪浅。

开办培训班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跟班学习,是蜀山监狱与六安市司法局为了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的一次有益尝试。8月12日起,六安市司法局36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分两批在蜀山监狱实地跟班培训。为什么要学?学到了什么?9月2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探访。

选派4名民警挂职一线

蜀山监狱与六安市司法局是“双向联系”共建单位,多年来在法律援助、安置帮教、警示教育等方面展开充分合作。2017年12月,蜀山监狱根据省司法厅部署,选派4名民警到六安市社区矫正机构挂职,协助县(区)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除1名民警轮换外,另外3名民警都已挂职两年。日常工作中,挂职民警全面参与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宣告和解矫,组织集中教育、开展训诫、监督管理等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合力奋战。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和监狱监禁管理方式对比,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相对自由。另外,部分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社区服刑人员分布呈现点多面广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着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民警范世勇对此有切身的体会。他在金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挂职,对他而言,虽然走出大墙,工作环境改变了,但管理的对象依旧是服刑人员。该县司法局下辖的司法所大都位于深山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不足,且社区矫正工作仅是司法所承担的多项任务中的一项。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入户走访、谈话教育都得花费时间、注入心血。今年1月,范世勇和县执法大队同事为了办理一名行动不便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手续,开车在蜿蜒的山路上行进了两个多小时,下车后又踩着深一脚浅一脚的积雪走了很久,才来到社区服刑人员余某的家中。

瞄准难点痛点有的放矢

考虑到社区矫正工作执法需要,蜀山监狱选派的挂职民警都具有丰富的管理教育经验。投入实战后,他们敏锐地发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难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难处。

“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在刑意识和服从意识不强,认为自己犯罪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自觉性较差,存在消极抵触现象。”民警卢卫东在六安市裕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挂职。曾有一名社区服刑人员不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受到批评教育后,仍不知悔改。“你要是想知道监狱里是怎么样服刑的,我来告诉你!”卢卫东的一句话震住了该名社区服刑人员,他监狱警察的身份起到了震慑作用。通过“高墙内外”的对比,卢卫东提醒社区服刑人员珍惜目前宽松的改造环境。

为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规则意识,卢卫东还定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队列训练,培养他们做到令行禁止,增强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其他挂职民警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共同总结出“上好社区矫正两堂课”的做法。上好“入矫一堂课”,对新接收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入矫教育,带领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着重强调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期间应遵守的制度和规范。上好“解矫一堂课”,对期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前教育,总结、梳理矫正期间的表现,指出不足,教育引导他们走好今后的人生路。同时,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对他们提出鼓励与期望,引导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面对生活。

跟班培训推进优势互补

肩并肩实战的经历,既增进了监狱民警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互相了解,也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萌生了去监狱实地学习的渴望。在蜀山监狱与六安市司法局的协力推动下,培训班如期开班。蜀山监狱精心安排了实地参观、理论教学、实战锻炼等课程,让前来培训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大呼“解渴”。

六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充分利用法律服务资源,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职能优势,做好罪犯回归社会后相关矛盾纠纷的化解,切实保障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合法权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双向交流,实现监狱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优势互补,是构建司法行政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有效载体。蜀山监狱通过接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监狱跟班作业,派驻监狱民警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密切配合,实现了监禁与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优势互补,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迈出了坚实一步。

(通讯员 许永 龙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