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全国第一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正在进行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不是简单的达标命名,而是在全国范围内好中选优,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我省力争把一批经得起实践检验、体现安徽特色的法治政府选出来、推出去,并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将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近年来,我省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权力瘦身”推动政府效能提升
“你的执照办好了。”“昨天提交了申请,第二天就通知我们过来拿,效率真是提高了好多。”近日,在金寨县行政审批局,某食品企业的办公室主任詹某感受到了政务服务“提速”。2015年他曾在当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那一次经过了15天的等待,而这一次只隔了一个工作日,他就拿到了崭新的营业执照。执照上,金寨县行政审批局的印章替代了之前工商局的印章。
▲6月28日,省司法厅重组后首次召开全省行政立法工作会议。
小印章连着大改革。2019年3月,金寨县组建了全省第一家县级行政审批局,将原来20个从事审批业务的部门窗口进行整合,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彻底杜绝了“公章长征”现象,彰显了当地政府管理部门切实进行自身改革、转变职能的决心。
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近年来,我省持续完善权责清单,建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清单,省、市、县、乡4级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统一规范为1027项,省、市、县、乡、村5级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规范为1880项。持续推进减权放权,2018年再精简权力事项107项,行政权力事项由5405项减少至1406项,精简74%,实现省级权力事项全国最少;省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项(取消13项,下放3项),行政审批事项由316项减少至197项,精简37.6%,审批流程和审批资料不断“瘦身”,实现审批事项全国最少。
▲省政府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在15个国家级开发区完成“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进涉企证照审批联动,建成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实现涉企证照信息“一次采集、一网共用”,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涉政务、金融、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省市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郑重承诺的背后,是全省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和辛勤付出。政务服务网实现五级“一网覆盖”,建成统一移动应用品牌“皖事通”,省级网上可办事项达96.14%、市县达99.93%,全省“最多跑一次”事项达98.5%;扎实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申请材料分别精简51.9%、57.7%、56.2%,均超过国务院确定减少30%的目标。
发展出题目,改革作文章。权力做“减法”,服务做“加法”,有效降低了各类制度性交易成本,以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增加了群众的获得感。
行政立法步入“精细化”时代
挥毫泼墨山水间,美丽乡村入画来。无论何时来到黄山,总会被这里的美景所吸引。今年2月1日,全国首部美丽乡村专项地方立法—《黄山市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办法》正式实施,为依法打造具有黄山特色的美丽乡村“升级版”提供了法律保障。
立法是改革之据、发展之翼、善治之基、民生之利。6月28日,省司法厅重组后首次召开全省行政立法工作会议。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在会上表示,各地要按照“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的立法工作要求,突出精准立法、精细立法,努力让每一部法规规章都成为精品。
2018年,全省行政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重点领域立法取得新成效,围绕推进改善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和推动绿色发展、促进和改善民生、有效化解矛盾等领域,省政府全年共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议案25项。
▲省政府新聘续聘13名法律顾问。
立法工作机制实现新优化。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健全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坚持开门立法,重要立法草案采取座谈会、媒体恳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行政相对人、基层执法人员以及行业协会等利益群体意见。注重咨询论证,根据不同立法项目有针对性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开展立法咨询论证,认真研究吸纳咨询论证意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制定《安徽省地方政府立法技术规范》,提高地方政府立法质量。
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对省政府规章进行全面审查,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等领域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共废止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12件,取消本省设定证明事项262项,我省的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多重把关防范“决策任性”
9月19日至20日,省司法厅在合肥举办了全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班。合法性审查相当于重大行政决策的“防火墙”和“过滤器”,从源头上防范违法决策。会议要求,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的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我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省政府严格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理工作的通知》等依法决策机制,做到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2018年,省政府本级办理合法性审查事项927件,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审查率均达到100%,实现了应审必审、依法合规。
▲工作人员审查规章规范性文件、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为决策提供“思想库”。出台《关于2018年省政府文件制定中落实公众参与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公众参与有关要求,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代表列席相关的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参加政策调研、咨询等活动,体现民意、发挥民智。省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安徽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安徽省完善和推进生态补偿机制意见、关于开展有关政策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工作汇报等议题时,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公众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意见,增强了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
进行风险评估,为决策系上“安全带”。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等重大决策过程中,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评审,开展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有效保障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善用“智囊团”。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成省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聘任工作,省、市、县(市、区)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三项制度”让行政执法更规范
法贵必行。行政执法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直接体现着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近年来,我省通过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今年起我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被统称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今年5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随后,省司法厅对《实施方案》作出详细解读。
▲合肥市建立律师参与“警民联调”工作机制。
针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明确公示内容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职责,规范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在进行执法活动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主动出示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印制或国务院部门颁发并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执法证件,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公示制度旨在规范执法程序。《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及时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形成相应案卷。
▲建立统一移动应用品牌“皖事通”。
我省作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省份,试点经验被《实施方案》吸纳。根据《实施方案》规定,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扎紧扎牢权力“监督笼子”
今年5月22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市直单位专题述法评议会议在安庆举行。安庆市委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13家单位“一把手”亮出了履行法治建设“成绩单”,由“两代表一委员”、基层干部代表、群众代表及有关市直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委,现场进行评议,现场打分,现场公布得分。评议会议通过“安庆之声”“安庆政法”“安庆普法”微博平台进行现场直播,并向全社会开通网络投票渠道,引起广泛关注。
哪里有权力,哪里就应有监督。近年来,我省不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依法执行人大决议决定,2018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33件;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2018年开展各类民主协商9项,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903件。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2018年全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7405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强公益诉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近日,在金寨县行政审批局,詹某拿到了刚办下来的营业执照。
全面深化政务公开。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聚焦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印发《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水平,全面完成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
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中,我省连续位居省级政府前列;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8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中,取得了省级政府第一名的好成绩。
发挥“稳定器”作用化解矛盾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一种监督制度。各级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2018年全省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587件,受理7054件,审结6702件,通过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限期履行等方式直接纠错1534件,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间接纠错363件,综合纠错率28%。其中,省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41件,审结461件,直接纠错21件,间接纠错24件,综合纠错率9.7%,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构建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做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2018年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57.2万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开展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试点,设立信访事项调委会149个、调解室370个,配备调解员2377人,试点期间共调解信访纠纷4175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工作。省市县三级全面出台信访事项清单,开展“深督导、重化解、促落实”专项行动。去年,全省县以上信访部门受理信访事项135650件(人)次,同比下降26.4%,全省信访工作呈现总量下降、结构向好、持续平稳的良好态势。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