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0月18日,全国法院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工作推进会在合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出席会议并致辞。
江必新指出,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法审理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不断完善配套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江必新强调,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切实增强责任担当;以构建健全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为主要载体,着重在专门机构建设、跨区划集中管辖和归口审理上下功夫;以审判协调机制建设为关键方式,打造畅通高效的内部协同和纵横并重的外部联动机制;以有效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为重要举措,健全完善司法政策和裁判标准;以提高审判队伍的素质能力为不竭动力,全面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江必新还围绕立案受理标准、损害鉴定评估、赔偿资金管理及环境修复执行等重点问题明确解决思路,部署工作举措。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在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安徽时,要求安徽“坚决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加快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三年多来,安徽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走出了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这次全国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审判工作推进会在安徽召开,是对安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一次有力指导和推动,全省法院要以此为契机,学习借鉴兄弟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找准差距、补强短板、创新理念、真抓实干,推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经验交流中,安徽高院在交流发言中透露,2014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4件,整体数量快速攀升,胜诉率较高,侵犯公益的成本明显增加,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明显加大。我省大力推动省级层面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国首个省级政府支持公益诉讼的意见,省高院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发文要求在涉环保行政诉讼中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等,省高院还积极参与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提出14条修改意见。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