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在一起二审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时,法庭核实到庭人员时,发现一位一审时的证人曾担任上诉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请问证人能否担任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
读者:黄小敏
黄小敏读者:关于同一案件中证人能否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证人不能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司法实践中有不同认识。根据一般的诉讼规则,委托诉讼代理人受当事人委托参加诉讼,其代表的是委托人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证人的基本义务是出庭作证,并且不能旁听审理过程。作为案件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不能排除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其又作为证人,也旁听了庭审,二审如果需要核实一审证人的证言,难以保证其立场的客观性、公正性。因此,虽然法律未明确禁止,但从公正的角度,证人不宜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黄冬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