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区矫正的公平公正,自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开展以来,相山区任圩司法所从四个方面认真做好拟判处非监禁刑、假释人员的评估调查工作。
一是及时接收,充分准备。在收到人民法院的委托调查函后,及时做好登记,进行人员分工,并要求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迅速熟悉被调查对象的资料,提前掌握被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是全面调查,认真细致。迅速与被调查人和其所在社区干部取得联系,实地进行走访调查,工作人员对被调查人的亲人、邻居、所在社区干部和辖区片警分别进行走访谈话,通过多方调查,了解掌握其家庭、社会关系、邻里关系,平时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严明纪律,客观真实。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依照法定工作程序,综合其家庭情况、社会评价、矫正条件等意见和建议,客观真实地作出调查评估意见,确保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公正。
四是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在调查评估过程中,做到调查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抓住走村入户的有利时机,积极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