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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公安扫黑除恶出“重拳”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9-11-01 15:34:15

法治安徽网讯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马鞍山市公安机关依法摧毁一批黑恶犯罪团伙,严惩黑恶犯罪分子,截至2019年10月25日,全市共打掉各类黑恶犯罪团伙6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恶势力一般团伙31个。抓获各类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90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88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折合人民币约5.79亿元,有效遏制了黑恶犯罪的发展势头。

2018年4月8日,该市公安局接到省厅信访部门关于群众实名检举控告孟祥先涉黑涉恶的信访线索。经专案组依法侦查查明:自2010年以来,孟祥先等人在从事土方工程、房地产开发、广告业务经营及开设赌场过程中,采用雇用、利诱等手段发展组织成员,逐步形成以孟祥先为首,以万寿银、赵鑫等人为组织骨干成员,以刘勇、唐建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公开审判,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孟祥先等人分别作出二十五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的判决,并处罚金六十万至三万不等。

2018年2月,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于对戴振浩、肖晶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立案侦查,查明:以戴振浩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在马鞍山市花山区、宣城市等地成立了6家未经工商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采用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非法侵占被害人的财产。其中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罪名,共计78起犯罪事实。2019年10月11日,花山区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戴振浩等16人“套路贷”涉黑案作出集中宣判,判处戴振浩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罚金八十六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至十九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对相关涉案赃款赃物,予以没收追缴。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马鞍山市公安机关在办及新破获的套路贷团伙共16个,抓获161名犯罪嫌疑人,逮捕122人,破获刑事案件418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18亿元。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萧然 通讯员 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