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单位作为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前不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诉讼保全,法院根据规定要求我们对诉讼保全提供担保。经联系一家保险公司为我们提供了保函,我们也支付了相关保险费。请问这笔保险费应由谁承担?
读者:李林
李林读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可以以独立保函形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本案中,你们单位通过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的形式为申请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要根据违约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对方违约引起本案诉讼,你单位为此向保险公司交纳的诉讼保全担保保险费,属于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是损失部分,可作为对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一部分,要求违约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