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单位是一家民营企业,去年开发了一个房地产项目。作为发包方先进行招标,后来没有进行下去。我们便与一家建筑公司通过议标的方式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内容参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制定,现在双方产生纠纷。请问该合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还是《合同法》?
读者:张清清
张清清读者:根据2018年3月3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规定,民间投资建设商品房住宅小区,不是《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强制性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不需要按照《招标投标法》进行招投标。双方后来通过议标的方式签订的施工合同,虽然合同内容仍然参照招投标法的规定制定,相关条款可视为双方自行约定,双方的行为不受《招标投标法》的约束,应该受《合同法》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