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舒城县一司机王某深夜倒车时,因为疏于观察,没有注意到睡在路边守护油箱的焦某,致焦某死亡。11月6日,记者获悉,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14日晚10时许,焦某害怕有人夜里偷自己货车的油,就抱着棉被在没有设置安全警示牌的情况下,睡在了货车边的非机动车道上。次日凌晨,王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倒车时因疏于观察,碾压到睡在非机动车道内的焦某,致焦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因曾受过刑事处罚,驾车逃离现场,没有及时对焦某进行抢救。
当年7月20日9时许,王某到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交待其全部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悔罪,其行为构成自首,与被害人近亲属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达成协议且已履行,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 通讯员 王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