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东至县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一日审结四起案件。
这四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调解的可能,调解员随即与双方进行沟通,争取双方握手言和,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在其中一件信用卡纠纷案和一件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中,调解员通过电话进行法律释明、风险评估后,被告主动联系原告并履行了义务,原告当即来法院撤诉,法官审查准予撤诉并制作民事裁定书结案。
另一件信用卡纠纷,系原告东至农业银行诉请被告李某偿还信用卡借款案。调解员当即联系李某,安排原被告当面沟通协商,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明确了债权数额和履行期限。法官审查调解协议后制作民事调解书结案。
还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系原告张某诉请被告苏某偿还借款案。被告在收到法院诉前调解短信通知后主动来到法院询问案情。调解员组织双方见面,认真听取了原告的诉求和被告欠付借款的理由,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沟通、解释,最终,被告当日即偿还原告5000元,并约定剩余欠款20万元被告自2020年3月起,于每个月的28日前付给原告2万元整,到2020年12月28日前全部付清,双方握手言和。法官审查调解协议后制作民事调解书结案。
今年以来,东至县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立案庭工作人员主动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设立调解员工作室,由工作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调解。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分流诉讼案件,快速高效地化解纠纷,做到能调则调,不能调及时立案。这样既可以减轻当事人诉累,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又可以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缓解审判部门的办案压力,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陈千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