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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报到接受监管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
来源: 阅读量:10000 2020-05-22 16:06:44

法治安徽网讯 5月19日,蒙城县司法局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将一名拒不报到超过一个月的社区矫正对象抓捕归案,执行收监。

张某超因犯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期间应当到蒙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接到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后,社区矫正机构多次电话和短信通知、催促张某超按期报到,接受社区矫正。但是张某超每次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报到接受社区矫正,超过一个月。根据《刑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蒙城县司法局向原判决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张某超缓刑的建议。原判决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一、撤销对罪犯张某超宣告缓刑一年的执行部分;二、对罪犯张某超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自执行之日起计算,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李想 安徽法制报 法治安徽网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