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年来,怀远县委政法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的指示,不断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枫桥经验”法治化。并结合基层社会治理出台“四抓”实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抓人员专职。全县18个乡镇均配备了1名专职政法委员和2名专职政法科员,专职化率达100%。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专门联络员从事单位平安建设工作,同时建立乡镇和成员单位平安建设微信工作群,确保全县平安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抓经费保障。将县、乡(镇)平安建设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年提升。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投入,2018年,将人均1元的平安建设专项经费提高到人均2元,每年县级财政拨付平安建设专项经费263万余元;县委政法委按季度兑现专项经费,根据每季度乡镇考核排名,按比例向乡镇发放。每年共投入平安建设经费200余万元。
抓机制建设。为进一步破解直接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热点、难道问题,该县建立《中共怀远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乡镇制度》,由成员单位“四帮一”指导帮助联系乡镇的平安建设工作;建立《怀远县平安建设大讲堂暨一月一讲工作机制》,每月定期对乡镇政法委员和政法科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对培训内容进行专门业务考试,并将培训情况和考试结果纳入季度考核;建立《怀远县乡镇交通劝导员工作制度》,在各乡镇组建交通劝导员队伍,对辖区内重要路口、重点部位进行交通整治、指挥和劝导,进一步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等的发生。
抓奖惩落实。为有效调动全县各乡镇、单位平安建设工作积极性,该县严格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每年根据全县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年度考核排名,提请县委、县政府对8个“先进乡镇”、8个“先进单位”及55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由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分别表彰36家优秀单位及15家良好单位,并对排名末位的乡镇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管理。
怀远政法通过“四抓”实招,落实责任制,用法治化发展坚持“枫桥经验”,让政法专职人员知道怎么干事、愿意干事、能干事、会干事。要把平安建设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村户,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是党带领人民群众亲身参与社会治理,是以人民为治理主体和中心,目的是让广大群众能够得到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利益。因此,让“枫桥经验”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才能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夯实“平安怀远”建设基础,有力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通讯员 顾瑞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