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动员、引导乡村居民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自觉践行绿色生活,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铜陵中院第一党支部党员志愿者前往帮扶村柳峰村所在的白梅乡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活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段文明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党员志愿活动。
6月1日清晨,在人员密集的白梅乡孙畈菜场,党员法官们一早就支起长桌,拉好宣传横幅。围绕今年环保宣传主题,志愿者们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和物品、提供现场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后果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更多的村民们知道世界环境日,了解更多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前来赶集群众有的在展板前认真观看图文并茂的环境保护法简介和典型案例,有的围着法官咨询邻里之间发生的环境污染纠纷如何处理,有的询问野生动物指的是哪些,法官们耐心地一一解答,并通过展板上的案例介绍所要承担的违法后果,引导村民们知法、学法,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个人的行为,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
菜场早市结束后,第一党支部党员志愿者们又赶到帮扶村柳峰村村部举办“6·5”世界环境日普法讲座。环保庭的党员法官郜源安和戴瑞亭分别结合典型案例,宣传护林工作的重要性,重点针对盗伐、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及延伸罪名,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和分析,并对私拉电网、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禁止使用的狩猎方法等方面进行宣传。对村民们提出的野猪危害自家农田的问题,党员法官以典型案例形式解释了此问题,一是国家法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对非法狩猎者要进行惩罚;二是当野猪对村民的人身或农作物造成损害时,可以合法的形式请求政府进行补偿。前来参加讲座的村民高兴地说“我们不出村就咨询到自己关心的法律问题了。”
讲座结束后,第一党支部党员们在柳峰村显目的路口拉起宣传条幅,深入贫困户家中开展入户走访活动,一对一宣传环境法律知识,增强村民的社会责任感,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铜陵中院将不断深化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进一步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功能,创新宣传方式,推动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的普及, 以源头预防为先,通过预防和疏通治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的发生,不断提升公民环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态司法保障氛围。(戴瑞亭 吴天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