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不用打官司就把钱要回来了,感谢立案庭的法官们!”日前,在铜陵市中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年近七旬的徐后喜老人拿着2000多元人民币,满脸欣喜;另一方当事人丁某某的儿子也表示:“其实是一场误会,我父亲离开灰河乡时忘记了这笔欠款,老人也没有父亲的电话,通过法院的联系,我今天赶紧把欠款还上,感谢法院快速处理纠纷,及时化解双方误会,减轻我们的诉讼负担。”
今年初,家住郊区灰河乡的徐后喜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丁某某支付所欠货款2785元。原来徐后喜老人在村部边开了一个小店,贴补日常家用,丁某某一直租赁村中的养猪场,有时在徐后喜的小店赊购商品,并出具本人签名的欠条,总计金额为2785元。2019年6月,丁某某的养猪场突然搬走,徐后喜拨打丁某某的联系电话也处于停机状态,无奈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通过徐后喜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查明该手机号码登记的实名用户并不是丁某某,用户夫妻的姓名与徐后喜起诉时提供的姓名也不一致。因为徐后喜不能提供丁某某的相关身份信息,一审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徐后喜上诉至铜陵中院后,合议庭考虑到老人年龄较大,老伴又身患癌症需长期治疗,经济生活困难,高度重视案件的处理。分管院长在听取汇报后,亲自联系一审法院,要求一审承办法官配合做好丁某某信息查询和下落查找工作。审判长全面查阅卷宗,分析案件情况,发现手机号码户主的配偶姓名与丁某某十分类似,且丁某某的签名也与之相似,要求承办人对这一情况进行查实,尽可能化解该案矛盾纠纷。承办人前往案发地,通过向乡政府工作人员、养猪场发包人等了解情况,基本确定手机号码户主的配偶就是被告丁某某,徐后喜起诉时提供的姓名有误。此种情况下,二审及时联系上丁某某,其表示忘记这笔欠款,将及时归还徐后喜老人。几天后,徐后喜老人在铜陵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丁某某儿子归还的全额现金,并当场撤回上诉,一起历时一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通讯员 尹雪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