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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检察院首次公开听证一起行政诉讼监督案件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6-04 09:08:26

法治安徽网讯 为使行政诉讼监督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5月28日,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首场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的案件为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正在审查的马钢职工周飞诉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第三人马钢公司工伤认定纠纷案。此前,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及申请再审,申请人周飞不服生效裁判,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听证的案件焦点为在职职工下班后前去养老院探望年迈母亲,返程途中遭遇无责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对工伤认定的有关司法解释、地方性规章的理解与适用存在分歧。尤其是在法律法规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把握、上位法与下位法抗辩、法律规定与公序良俗倡导等方面存在诸多探讨空间和听证必要,因而本案具有普适性、指导性、典型性意义。

听证会邀请五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区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观摩旁听。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陈述事实和理由,进行辩论。听证员和旁听检察人员就案涉事实证据进行提问。五位听证员根据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和法律适用情况,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理由及辩论意见,进行认真评议,并一致认为,周飞申请工伤理由成立,应当予以认定,应依法支持周飞的监督申请。

会后,五位人民监督员一致表示,市检察院首次行政诉讼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意义重大。一是增加了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渠道。二是搭建了当事人双方沟通的新平台。三是丰富了公开听证制度的新内涵。一方面,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监督的信任度和认同感;另一方面,能够促进和提升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水平,通过双方当事人现场进行示证辩论,人民监督员深度参与,使案件争议焦点更加明了,让办案决策者居中裁判,既能体现司法办案的人性化和法律温情,又能较好体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萧然 王秋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