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讯 6月2日下午,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当庭判处被告人严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至2月,被告人严某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虚构出售口罩的事实,采取微信转账后将人拉黑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9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其能退赔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其能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王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