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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非品牌授权商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6-10 09:25:00

编辑同志:我们经销的是某品牌手机,为了促销,在店铺招牌上使用了该品牌商标,请问这种情形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读者:何文艺

何文艺读者:经销商不等于品牌授权商,品牌授权商,一般是以专卖店的形式出现,由商标权人统一设计店面形象并进行统一的品牌推广。这种经销模式属于特许经营,经销商会被许可在店招上使用商标权人的商标。而一般的经销商,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店铺招牌上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可能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认为经销商与商标权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经销商可能是商标权人的授权店或连锁店,使消费者可能根据他人商标的知名度和商标权人的良好商誉,对经销商的经营行为及其所销售的商品产生错误的信赖,这样的行为不属于善意和合理的使用,属于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情形,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