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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时代所需 保障公民权利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6-16 16:06:27

编者按: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共7编,全文超过10万字,以1260个条文回答了一个公民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各项权利,包含着民族的精神密码,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为了宣传好、学习好《民法典》,本报即日起开辟版面,邀请法官、学者、律师等法律方面专业人士,结合司法实务,聚焦法典革新,进行深度解读。

从近年来全国法院每年收案的类型看,民事案件始终占到各类型案件的85%以上。今天,我们邀请到肥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养俊、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胡玲,一起谈谈《民法典》对于民事案件的审判实务将会带来怎样的变化。

“绿色”贯穿法典始终

“《民法典》的编纂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是新中国几代法律人的共同夙愿。《民法典》的审议通过,意味着我国民事权利将进入法典时代。《民法典》既继承了原有的立法成果,也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谈及《民法典》的实务价值,王养俊认为,这是一部真正的“绿色”法典。

在《民法典》的全文中,有18条直接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在当今人类迈向生态文明时代的进程中,中国《民法典》无论“绿色原则”的创制,还是“绿色条款”的体系化设计,都是真正世界首创的“中国方案”,具有引领全球治理体系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物权编中强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在合同编中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在今后民事审判中,要注重“绿色原则”的运用,从而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

强化“人格”全面保护

“人格权编,是《民法典》‘亮点中的亮点’,其独立成编的价值在于更充分保护我国公民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在胡玲看来,人格权独立成编,规定每一自然人隐私权、肖像权、生命权、名誉权等合法权利的保护规则,强化了对人格的全面保护,这是我国《民法典》体系的重大创新,凸显《民法典》为人法的本质,有助于改变传统民法重物轻人的体系缺陷。

在人格权编中,规定了隐私的定义,界定了个人信息的定义,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等。胡玲认为,“私人生活安宁”写入隐私权,不仅是文字上的完善,更延展充实法律的保护范围。这意味着,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强制弹窗广告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人格权编中还明确规定了肖像权的消极功能,其中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的规定,积极回应了当前利用各种网络信息技术非法侵害肖像权的社会现实。在司法实践中,有部分网游公司在未经演艺明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其肖像动漫化、游戏角色化使用,利用明星的号召力,非法谋取利益,明星可以通过该肖像权保护条款获得相应的赔偿。

人格权编中,还规定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规定,承认了声音作为一种独立的新型人格权。在涉及肖像及声音权的问题上,对于遇到的模仿名人的外部形象及声音是否认定侵权的问题,争议较大,但一般认为他人模仿名人是名人效应的大众化延伸,只要没有追求冒充、误导、混淆等非法目的及行为效果,通常不轻易认定为侵权。

关注家庭亮点纷呈

“离婚冷静期”成为《民法典》中颇为热议的话题。王养俊认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这一增加的规定,是针对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对于登记离婚的设立离婚冷静期,使婚姻双方能够冷静思考,严肃认真对待离婚事宜。

胡玲表示赞同。她认为,“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这种设置并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在遭遇家庭暴力、遗弃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因此,不用过分担忧设置离婚冷静期对离婚自由的影响。

另外,在继承编中,《民法典》扩大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胡玲认为,这会避免出现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形导致遗产收归国有,加大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根据之前继承法规定,丁克家庭的大量出现势必会导致大量的遗产因为没有法定继承人继承而被收归国家所有。

《民法典》还对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的订阅形式和要求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其法律效力,给立遗嘱人提供了方便,填补了法律的空白,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但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必须严格遵守遗嘱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做到内容和形式合法。”胡玲分析认为。

积极回应时代所需

“《民法典》积极回应了时代所需,尤其结合了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在多个条文中进行了明确规定。”王养俊细细梳理了《民法典》中涉疫情防控的条文。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后,我国采取了积极防控和管制措施,基于这次疫情防控的成功经验和法律需求,《民法典》在物权编中规定了因疫情防控的紧急需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在合同编中规定了国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任务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在婚姻家庭编设立了临时监护制度。从而充分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中引领保障作用。

在万物互联的时代,电子合同已经成为线上交易的重要业务凭证。此次,《民法典》完善了电子合同的订立、履行规则,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数据,视为书面形式。

王养俊认为,《民法典》对电子合同的规定从法律层面为线上签约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依据,推动电子合同发挥与纸质合同同等效力,加速电子合同的应用普及,提高交易便捷性并降低交易成本。“电子合同立法为今后的审判提供了裁判依据,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