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北市中院发出《2019年度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量综合评估情况通报》,在审判工作、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等综合考核中,烈山区法院以总分90.4的成绩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
2019年,烈山区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要求和区委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创新管理举措,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年共受理案件3693件,结案3621件,结案率98.1%。周月明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先后获得1项省级荣誉、3项市级荣誉、4项区级荣誉,相关工作受到省高院董开军院长批示肯定;2019年度群众满意度排名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六、全市基层政法机关第一,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张力,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余跃武,烈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明等分别书面批示肯定。
成绩代表过去,奋斗成就未来。烈山法院将以“步履不息,探索不止”的奋勇姿态,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区委工作部署要求,紧扣烈山高质量发展主题,以优异的司法业绩为高质量建设“美丽烈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闻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