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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法院团支部再获一项省级荣誉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6-16 16:11:49

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共青团安徽省委发布表彰决定,烈山区法院团支部荣获2019年度“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这是共青团安徽省委授予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2019年来,烈山区法院团支部在院党组、机关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以抓好青年干警的思想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到团支部的全部工作和建设中,1人撰写的论文荣获“全国法院学术论文优秀奖”国家级荣誉,1人获省级荣誉,4人获市级荣誉,4次获区级以上表彰。以开展各项团内活动为依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团组织活动,关心关爱青年干警,丰富青年干警的组织生活,激发青年干警的工作热情。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团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充分发挥了团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力量的作用,为推动全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获得的荣誉是对烈山区法院共青团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法院青年建功新时代的不竭动力,全院青年干警将满怀荣誉感和使命感,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向着富有时代气息、充满积极氛围、凝聚集体精神力量的健康方向稳步前进。

(卢天振/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