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年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过渡,为乡村和谐振兴构建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该院首先紧抓关键人,把好“合力关”。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主动下基层,加强与行政村基层党组织、乡村群众自治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推进“无讼乡村”建设。深入了解辖区各地风俗民情、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充分发挥乡贤、五老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紧抓执法办案,把好“化解关”。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寻找真实,不仅要追求法律上的真实,还要最大限度的接近客观真实。善于从整体上把握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合法和妥善合情,确保案结事了。紧抓源头治理,把好“防范关”。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注重工作前移,加强司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行政村基层党组织、乡村群众自治组织要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与群众有序生活管理,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
(管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