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淮北市司法局仲裁委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中心,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着力提高办案质量,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共受理各类民商事仲裁案件213件,同比减少10.88%,受案标的额5.56亿元,同比增加37.12%。
一是认真履行仲裁职能,办好仲裁案件
督促清理2019年及以前未办结的仲裁案件积案,提高仲裁案件的质量与效率。明确范围,建立方案。清理积案以定结案时间、定承办责任人、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的“四定方案”为指导方案。限定时间,提高效率。规定结案时间,随时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效果等,确保积案结案以及所涉及的鉴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强化督查,保证进度。强化督查力度,加强结案管理,每月对仲裁员、鉴定机构以及承办责任人的案件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未按照活动要求完成的采取一定的惩戒措施,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反馈当事人,确保积案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是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有效应对疫情
推行仲裁“邮寄立案”。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疫情期间暂停仲裁案件现场立案工作。要求将申请仲裁的书面材料直接邮寄淮北仲裁委,邮寄及送达费用由本委统一支付,最大限度减少人群聚集可能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设立应急值班窗口。安排工作人员做好立案工作的电话咨询,及时解决群众办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和群众的急办事项,安排专人协调办理。外来人员由应急值班人员负责填写外来人员办事登记表及汇总登记情况,并于当天下午5:00前反馈给带班领导,确保万无一失。
开辟“绿色通道”。 针对涉企纠纷,实行专人跟进、专班处理,依照当事人申请,实行速调、速审、速结;对存在参与仲裁事务困难等情况确需延期的,依照当事人申请快速审核办理延期审理手续,为相关企业解决后顾之忧。
三是建章立制,着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完善仲裁管理制度。组织专人着手修订《淮北仲裁委员会章程》《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庭费用支付办法》三项制度,先后召开三次讨论会,组织资深仲裁员、案件经办人员、法学教授对规则的修订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严把文书审核关,落实四级审核制使仲裁文书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裁决意见表述具体明确,适用法律依据准确,保证文书的不可撤销性和可执行性,使案件能够依法进入执行程序,确保案件顺利执行。积极主动与法院对接。对于一些疑难案件,积极主动与法院相关庭室进行分析研讨,将法官思维、律师思维、仲裁思维进行有效结合,从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不同层面进行充分论证,探求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最佳方式和方法,确保案件结论合法、合情、合理。让参与仲裁的当事人感受到仲裁的效率和权威性,有效促进了仲裁财产保全、执行案件工作的进一步提高。
(任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