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通过集体心理辅导,知道了要做自己情绪的主人……只有控制情绪和人,沟通才能解决问题,不会鲁莽行事……”这是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监管的一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的话。朴实的话语透露出她的认罪悔改心声,也表达了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感受呢?在今年的“5.25心理健康月”期间,瑶海区司法局结合即将实施的《社区矫正法》中有关分类教育帮扶的指导思想,委托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开展了别开生面的社区矫正对象心理讲座及互助成长团体辅导活动。
本次活动由两个环节组成:“心理健康与家庭幸福”集中教育和“携手同心幸福家庭”婚恋情感关系团体辅导。讲座由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庞良红老师和张宜春老师授课,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理性调节情绪,提高家庭的正向支持作用,使其健康顺利融入社会。
团体辅导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的脸上洋溢着快乐和满足,迟迟不愿离开。
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其中,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第五章第四十条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公开择优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者其他社会服务,为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关系改善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扶。
(通讯员 范小健 庞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