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感谢法官的付出与努力,在执行中不忘兼顾企业的后续发展,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复工复产的信心。”近日,被执行企业利辛某置业公司代表人签好执行和解协议后,不停表示感谢,同时表示一定按期偿还债务。
合肥某商业公司与利辛某置业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标的高达3200多万元,2020年3月下旬由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利辛县人民法院执行管辖。利辛法院及时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联系被执行企业督促履行义务。
“拍卖该企业部分房产、设备或许可以偿还债务,案子是结了,但对被执行企业的长远发展无异于是饮鸩止渴。”执行中,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加之疫情期间基本处于歇业状态,一次性履行全部债务确有困难。案件虽查封大批房产、设备等财产,可依法进入处置程序,但周期长、变现难;更为重要的是,该企业为利辛代表性企业,对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容忽视的重大作用。
立足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和促进当事人双方双赢的出发点,法官不厌其烦在两家公司间来回调解,寻求最佳解决方法。被执行企业代表人深受感动,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并迅速筹集300万元履行部分债务表示诚意。最终申请执行企业合肥某商业公司接受调解,同意分期履行。
(通讯员 马强 安徽法制报、法治安徽网记者 常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