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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不属遗产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7-02 09:47:18

编辑同志:刘某与妻子结婚后,生有三男一女,均已成年,三个儿子已成家。因女儿有脑疾致瘫,与父母生活在一起。2019年刘某因公殉职,其所在单位和有关政府部门给其家人发放抚恤金8000元、生活补助费4000元,共计1.2万元。刘某的3个儿子认为这是父亲遗产,要求共同分配。请问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能否作为遗产?

读者:邱嘉琳

邱嘉琳读者:抚恤金、生活补助费不是遗产。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单位对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发放的费用。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都是国家或单位因公民死亡以后,为表示对他的家属给予精神安慰和物质帮助,而发给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或无生活来源的配偶的费用,这些费用不属于死者遗产,其他家庭成员无权要求继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挪用甚至据于己有。刘某的三个儿子无权要求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