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是金寨法院执行局吗?我在舒城发现被执行人武某的行踪,你们快来啊。”6月29日下午5点35分,接到申请人王某从舒城打来的电话,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精干力量前往舒城,同时通过指挥中心联系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传送法律文书请求协助。
2019年9月20日,王某因租赁合同纠纷将武某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武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挖掘机立即返还给原告王某,并支付挖掘机停业期间的损失。判决生效后,武某迟迟未履行应尽义务,王某遂到金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武某是舒城本地人,利用GPS将挖掘机隐匿并四处躲藏逃避执行。执行干警曾多次前往舒城,但武某屡玩失踪,似人间蒸发,应返还的挖掘机也不知所踪。
接到王某的电话后,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紧急部署、迅速行动,防止武某再次失联。舒城县人民法院得知情况后,立即组织5名执行干警前往武某所在的小区,但武某迟迟不露面。迅速布控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沟通,让被执行人了解到自己已被包围,无再次逃跑的可能,在强大的威慑下,武某终于现身了,执行干警迅速将其控制。
在金寨、舒城两家法院的共同努力下,武某与王某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最后一个当事人签完字后,已经是晚上10点。
通讯员 董盼盼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