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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小区内被车碰伤可要求承担侵权赔偿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20-07-03 09:32:03

编辑同志:公司员工王某上班下楼,在小区内行走时被邻居开车剐伤。报警后交警来现场拍了照片,但认为不属于交通事故,未出具责任认定书。请问王某所受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读者:张亮亮

张亮亮读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本事故发生在小区内,小区内的道路不属于公路和城市道路,如果也不允许社会机动车自由通行,那么应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规定的“道路”,则小区内发生的车辆剐伤事件就不属于交通事故,王某所受伤害不宜认定为工伤。王某可要求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侵权责任。